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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首席技師”培養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

2019年05月23日

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9年05月23日印發《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首席技師”培養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首席技師”的人選對象為年齡55周歲以下並連續在東莞市工作3年以上並符合特定條件的人士。辦法自 2019 年05 月23 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1 年12 月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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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首席技師”培養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

主要內容

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9年05月23日印發《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首席技師”培養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首席技師”的人選對象不受學歷、戶籍、國籍限制,同等條件下青年技師、高級技師優先。

“首席技師”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年齡在 55 歲以下;
  • 連續在東莞市工作 3 年以上;及
  • 在技術上有所成就及獲得相關獎項(請參閱原文第六條列明的條件)。

申請文件

  • 《東莞市“首席技師”推薦申報表》;
  • 2,000 字左右的事蹟文件;及
  • 申報人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主要技術成果、獲獎情況等文件。

待遇和扶持

  • “首席技師”每月享受東莞市人民政府津貼1,000人民幣,享受期為 3 年;及
  • “首席技師”可獲優先申報建立市級技師工作站和省級、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

辦法自 2019 年05 月23 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1 年12 月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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