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14日
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9年06月14日發佈《珠海市企業新引進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 (租房和生活) 補貼實施辦法》。擁有學士以上學位及符合條件的港澳台青年人才,在珠海市工作並繳納社會保險或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即可申請住房補貼。辦法自2019年06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關於印發《珠海市企業新引進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珠人社 [2019] 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