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實施辦法(穗埔府規 [2019] 11號)
2019年07月03日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及廣州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於2019年7月3日發布《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實施辦法》。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可享受在實習就業、交通及住房方面的人才待遇。《實施辦法》由2019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相關連結
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實施辦法(穗埔府規 [2019] 11號)
主要內容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及廣州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於2019年7月3日發布《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實施辦法》。
符合條件、年齡介乎18-45歲的港澳青年可享受在實習就業、交通及住房方面的人才待遇。
具體措施如下:
- 對獲得香港青年發展基金資助、香港創新及科技基金企業支援計劃等資助,並落戶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的創業項目,單個項目最高資助100萬人民幣;
- 對參與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並落戶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的港澳青年初創項目,給予最高20萬人民幣創業啟動資助;
- 向符合條件、並向以港澳青年為核心的創新團隊購買技術成果的企業,每間企業每年給予最高1000萬人民幣補貼;
- 每年遴選最少300個政府機關或企事單位實習職位,向港澳高校學生提供實習機會,給予每人每月3000人民幣實習補貼,並安排免費住宿。
- 對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工作的港澳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按其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15%計算的稅額部分,給予財政補貼,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 對畢業5年內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企業或機構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實際工作滿1年的港澳青年畢業生,給予最高5萬人民幣資助。
- 建設港澳青年創意生活社區,為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提供人才住房及租金補貼。
《實施辦法》由2019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