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12日
中山市財政局於2019年07月12日印發關於《中山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向公眾徵詢意見。具體措施包括在中山市行政區域內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中山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稅額部分,由中山市給予財政補貼,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辦法自2019年01月01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關於《中山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中山市財政局 中山市科技局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關於中山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