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16日
珠海市財政局於2019年07月16日印發《珠海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人才認定及財政補貼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向公眾徵詢意見。具體措施包括在珠海市行政區域內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珠海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稅額部分,由珠海市給予財政補貼,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關於《珠海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人才認定及財政補貼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珠海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人才認定及財政補貼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