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28日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於2019年8月28日印發《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高端航運服務業專項扶持資金實施細則》的通知,鼓勵香港船公司到前海成立船舶管理公司。符合條件的機構和企業,以上一年度實際管理的國際船舶總噸,按10元人民幣/總噸標準予以扶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可享300萬元人民幣扶持。《實施細則》於2019年9月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關於印發《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高端航運服務業專項扶持資金實施細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