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委員會關於發布2019年度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廣州、深圳、佛山及東莞市聯合基金(粵穗、粵深、粵佛及粵莞聯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2019年10月30日

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委員會10月30日發布粵穗、粵深、粵佛及粵莞聯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重點培養青年科研人才和粵港澳研究團隊,支撐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項目接受港澳人員以個人身份或合作研究單位參與申報。項目中的粵港澳研究團隊項目,要求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聯合香港或澳門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創新主體共同申請,團隊核心成員不多於五人(含協調人),須至少包括一名港澳科研機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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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委員會關於發布2019年度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廣州市聯合基金(粵穗聯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粵基金函字 [2019] 54號)

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委員會關於發布2019年度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深圳市聯合基金(粵深聯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粵基金函字 [2019] 55號)

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委員會關於發布2019年度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佛山市聯合基金(粵佛聯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粵基金函字 [2019] 56號)

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委員會關於發布2019年度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東莞市聯合基金(粵莞聯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粵基金函字 [2019] 5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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