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關於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認可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 [2019] 38號)

2019年11月05日

九個位於廣東省的部門於2019年11月5日聯合印發了《關於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認可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主要內容包括鼓勵符合條件的港澳醫生、建築工程師、律師、註冊會計師及社會工作者在內地就業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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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關於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認可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 [2019] 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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