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
惠州市教育局和惠州市台港澳事務局於2019年11月18日印發《惠州市中小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與港澳台學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管理辦法》”)。根據《管理辦法》,符合條件的港澳台人士隨遷子女就讀惠州學校時可享受與當地戶籍學生同等待遇,不受國籍、戶籍等限制。《管理辦法》由2020年1月1日起實行,有效期5年。
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台港澳事務局關於印發《惠州市中小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與港澳台學生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