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01日
東莞市財政局於2019年12月1日印發關於《東莞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認定及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暫行辦法》的通知。措施包括在東莞市納入差額補貼的個人所得稅收入範圍、列明符合境外高端及緊缺人才的條件及範圍、財政補貼計算方式、人才認定及補貼發放程式,以及監督管理規定。《暫行辦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試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