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人才安居辦法 (試行) (東府 [2020] 49號)

2020年07月24日

東莞市人民政府於2020年7月24日印發《東莞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符合條件的創新人才可向東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綜合補貼,最高金額為30萬人民幣。另外,新入戶人才及新就業人才可向東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申請入住公共租賃住房並獲得每年6,000人民幣的租金優惠。該辦法於2020年6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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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東莞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的通知(東府 [2020] 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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