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10日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8月10日印發「關於印發天河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每年在廣州市天河區工作或創業超過6個月,在廣州市有合法住所,而且符合《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第三條規定條件及其他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居民,可申請人才綠卡。該實施辦法由2020年8月10日起施行。
關於印發天河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 穗天府辦規 [2020] 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