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實施細則的通知(番教規 [2020] 2號)

2020年08月24日

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於2020年8月24日印發《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實施細則》。在廣州市居住並且已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或其申請入學的港澳籍適齡子女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連續滿1年及符合其他條件者,可以爲其子女提出積分制入學申請。有關積分項目及標準一覽表詳情可參閱附件。該實施細則於2020年8月24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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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申請入讀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積分專案及標準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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