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22日
珠海市財政局於2021年6月22日印發關於印發《珠海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具體措施包括在珠海市行政區域內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珠海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稅額部分,由珠海市給予財政補貼,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辦法自2021年6月22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關於印發《珠海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