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中山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

2021年06月25日

中山市財政局於2021年6月25日印發 “關於印發《中山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具體措施包括在中山市行政區域內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中山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稅額部分,由中山市給予財政補貼,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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