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博士和博士後工作管理辦法

2021年10月28日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1年10月28日印發《中山市博士和博士後工作管理辦法》。當局宣布符合條件的工作站可以獲得財政補貼80萬人民幣,而符合條件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則可以獲得總共40.8萬人民幣的研發經費和生活補貼。該辦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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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中山市博士和博士後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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