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6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於2022年10月26日印發“關於印發《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的通知”。當局宣布個人養老金的參加者應當是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參加者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額度上限為12,000人民幣。有關個人養老金的參加流程、信息報送和管理以及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管理,公眾可以參閱實施辦法的第二章至第四章。該實施辦法由2022年10月26日起施行。
關於印發《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