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具體措施的通知(穗府辦〔2022〕28號)

2022年11月08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11月8日印發《廣州市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具體措施》。該措施鼓勵港澳上市藥品和醫療器械來穗產業化,按規定給予支持,並明確將繼續深化與港澳政府、科研院校在藥品質量標準和監管方面的研究與合作。措施亦支持廣州市醫療機構和中醫藥企業與粵港澳大灣區科研機構、院校等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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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具體措施》的通知(穗府辦〔2022〕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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