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23日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於2023年2月23日聯合發布《協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創新高地“十六條”措施》。該措施明確支持香港知識產權在前海轉化運用及支持知識產權跨境服務體系建設,具體包括對港澳及國外投資機構在前海依法設立知識產權運營基金予以支持,並支持香港及國際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落戶前海。該措施自2023年2月23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關於聯合發布協同打造前海深港智識產權創新高地“十六條”措施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