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26日
國家稅務總局於2023年5月26日印發“2023年延續優化創新實施的稅費優惠政策指引”。當局發布了一系列延續優化創新實施的稅費優惠政策,涵蓋12項稅費優惠政策。其中包括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人民幣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人民幣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人民幣但不超過300萬人民幣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