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關於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

2023年07月06日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於2023年7月6日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該措施設立創新驅動獎勵,包括對落戶南沙新區的製造業創新中心,獲批組建省級、國家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人民幣、500萬元人民幣。該措施亦明確對獲評國家級智能製造示範工廠揭榜單位、智能製造優秀場景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人民幣、50萬元人民幣的智能製造支持。該措施自2023年7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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