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12日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於2023年7月12日印發“關於調整深圳市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相關稅前扣除及免徵標準的通告”。當局宣布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深圳市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免稅標準調整為494,262人民幣。上述標準調整自2023年6月1日起執行。
關於調整深圳市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相關稅前扣除及免徵標準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