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06日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3年9月6日印發“關於印發《佛山市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申辦指引》的通知”。當局宣布補貼對象為具有佛山市戶籍或在佛山市就業的,年滿16周歲的勞動者(含在佛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港澳台人員)。勞動者自學或自主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後,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並符合補貼條件的個人應於相關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登陸“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管理信息系統” (https://ggfw.hrss.gd.gov.cn)提出申請。
關於印發《佛山市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申辦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