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推進財稅專業服務業集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開管辦規〔2023〕9號)

2023年10月09日

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10月09日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推進財稅專業服務業集聚發展若干措施》。該措施明確對港澳或國際財稅專業服務行業協會在南沙區設立機構的,給予一次性40萬元人民幣的運營支持。措施亦支持廣州註冊會計師協會、廣州註冊稅務師協會與港澳同業的合作共融。該措施自2023年10月0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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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推進財稅專業服務業集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開管辦規〔202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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