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開發區管委會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開發區 廣州市黃埔區深化 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 促進高質量發展辦法的通知(穗埔府規〔2023〕5號)

2023年11月24日

廣州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於2023年11月24日印發《廣州開發區 廣州市黃埔區深化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促進高質量發展辦法》。該發展辦法明確境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在本區新設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含常駐代表機構),註冊資本不少於500萬元人民幣,正常開展業務,為本區企業或個人提供知識產權代理、維權、評估、交易轉化等相關服務30筆以上的,按其租用自用辦公用房實際租金的50%給予扶持,每個機構每年最高扶持50萬元人民幣。該辦法自2023年11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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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開發區管委會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開發區 廣州市黃埔區深化 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 促進高質量發展辦法》的通知(穗埔府規〔202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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