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中山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

2023年12月27日

中山市財政局、中山市科學技術局、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於2023年12月27日印發“關於印發《中山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當局宣布在中山市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中山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按應納稅所得額15%計算的稅額部分,給予財政補貼。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每個納稅年度每個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額最高不超過500萬人民幣。補貼申請人資格認定標準的基本條件為申請人是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本辦法自2023年12月27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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