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
海關總署於2023年12月28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監管辦法》。經合作區的對外開放口岸進出的免稅、保稅貨物實行簡化申報,合作區內企業、單位按照規定申報備案清單,填制規範另行制定。該辦法自合作區相關監管設施驗收合格、正式封關運作之日起施行。
關於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監管辦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