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4日
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政府於2024年2月4日印發“關於印發佛山市南海區住房保障租賃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當局宣布在南海區穩定就業的佛山市非南海區戶籍人員可以申請住房保障租賃補貼。每戶每月領取的住房保障租賃補貼金額不得高於其所承租住房的月租金金額。本實施意見自2024年2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3年。
關於印發佛山市南海區住房保障租賃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