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2024年02月06日

深圳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於2024年2月6日印發“關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當局宣布對在深圳園區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相關連結

關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返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