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1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4年2月21日印發《關於改革完善市級財政科研經費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該實施意見提出進一步推動科研經費跨境自由流動,深化珠港澳科技創新合作交流。鼓勵、支持珠海市內企業聯合港澳地區高校、科研機構,共同參與申報珠海市科技計劃項目並獲得財政科研經費支持。允許符合條件的市級科研項目經費由珠海市業務主管部門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撥付給港澳地區高校、科研機構,或者由珠海市內的項目合作單位根據雙方合作協議規定轉撥給港澳地區高校或科研機構,付款前需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並處理涉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