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18日
東莞市商務局於2024年3月18日印發《東莞市支持內外貿一體化高質量發展實施細則(試行)》。該實施細則明確對東莞市新簽或增資的外商投資企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除外),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支持。對在東莞設立的年實際外資金額1000萬至3000萬美元的增資項目、3000萬至5000萬美元的新項目,市財政按項目當年實際外資金額1%的比例予以獎勵,最高獎勵1000萬元人民幣。該實施細則自2024年3月18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東莞市商務局關於印發《東莞市支持內外貿一體化高質量發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東商務〔2024〕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