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8日
深圳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於2024年4月18日轉發“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當局宣布對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本通知自 2023 年 1 月1 日起執行至2027年12月31 日。
轉發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