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傑出科技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實施辦法的通知

2024年04月19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於2024年4月19日印發“關於印發傑出科技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實施辦法的通知”。當局宣布傑出科技創新人才候選人不限國籍、戶籍。培養對象的培養期為5年,培養期內應當在深圳全職工作,且培養經費分為1,000萬人民幣、1,500萬人民幣、2,000萬元人民幣3個檔次,主要用於提升科研能力和加強團隊建設。本辦法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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