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30日
廣州市天河區教育局、廣州市天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4年4月30日印發“關於印發廣州市天河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當局宣布對申請積分制入學的來穗人員賦予分值,並根據各項分值計算結果對申請人的積分進行排名,根據申請人積分排名情況及填報志願情況,由天河區教育局結合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校或政府購買學位服務的民辦學校學位。本辦法自2024年5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關於印發廣州市天河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