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2023納稅年度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申報指南》的通知

2024年05月15日

深圳市財政局、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創新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於2024年5月15日印發“關於印發《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2023納稅年度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申報指南》的通知”。當局宣布在納稅年度內,申報人在深圳市已納稅額減去測算稅額,即為申報人可申請的個人所得稅補貼額,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補貼額最高為500萬人民幣。本申報指南自2024年5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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