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5日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稅務局於2024年5月15日印發“關於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操作指引的通告”。當局宣布對設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符合條件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本指引自2024年5月15日起執行。
關於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操作指引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