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5日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4年5月15日印發“關於做好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我市參加中考工作的通知”。當局宣布符合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與惠州市戶籍學生同等填報普通高中學校志願,同等繳交普通高中學費。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關於做好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我市參加中考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