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8日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4年5月28日印發《廣東省推進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該行動方案提出各項支持政策,包括稅收方面,落實符合規定的光伏發電企業項目所得稅“三免三減半”政策,分布式光伏發電自發自用電量免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等針對電量徵收的政府性基金,分布式光伏項目不收取系統備用容量費和其他相關並網服務費。金融方面,引導金融機構用好貨幣政策工具,加大對分布式光伏開發的信貸支持。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推進分散式光伏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4〕9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