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30日
廣州市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4年5月30日印發“關於印發廣州市花都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實施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當局宣布每年在廣州市工作或創業超過6個月,工作單位註冊地在廣州市花都區,在廣州市有合法住所,並具有相關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國內外優秀人才,可在花都區申請領取廣州市人才綠卡B卡。本實施細則自2024年5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15日。
關於印發廣州市花都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實施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