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7日
珠海市科技創新局於2024年6月7日印發《珠海市高水平產業技術研究院合作共建管理辦法》。該辦法提出產業研究院的共建單位原則上應具備較強的產業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能力,且符合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或近兩年內在QS、THE、US News以及上海軟科世界大學榜單排名前500名的境內外高校、近兩年內在自然指數排行榜排名前200名的境內外研究機構及《財富》世界500強科技類企業之一的條件。该辦法自2024年7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7月9日。
珠海市科技創新局關於印發《珠海市高水準產業技術研究院合作共建管理辦法》的通知(珠科創〔2024〕4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