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琶洲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管理委員會 廣州市海珠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關於印發廣州市海珠區建設人工智能大模型應用示範區實施細則的通知(海科工商信規字〔2024〕1號)

2024年06月18日

廣州琶洲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管理委員會及廣州市海珠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於2024年6月18日印發《廣州市海珠區建設人工智能大模型應用示範區實施細則》。該細則明確規模化發展獎勵,針對海珠區重點引進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企業新增當年及後兩年租賃自用辦公用房,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分別達到人民幣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以上,且誠信經營無重大安全事故的,最高按照當年度實際場地租金的9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300萬元人民幣。該細則自2024年6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3月20日。

相關連結

廣州琶洲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管理委員會 廣州市海珠區科技工業商務和資訊化局關於印發《廣州市海珠區建設人工智能大模型應用示範區實施細則》的通知(海科工商信規字〔2024〕1號)

返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