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港澳建築工程領域專業企業和專業人士從業服務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2024年06月21日

黃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開發區建設和交通局於2024年6月21日印發《關於港澳建築工程領域專業企業和專業人士從業服務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當局宣布取得香港、澳門建築及相關工程資質的專業企業(以下簡稱港澳企業)和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士(以下簡稱港澳專業人士),具備規定條件並經合法認可的,可以在黃埔區範圍內為市場主體直接提供服務。本辦法自2024年6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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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開發區建設和交通局關於印發關於港澳建築工程領域專業企業和專業人士從業服務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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