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6日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局於2024年6月26日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2024年促進批發零售業穩增長措施》。該措施明確對符合條件的南沙批發零售業企業在2024年每億人民幣銷售額增量給予1萬人民幣至5萬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對入駐南沙開展實際經營活動並與簽訂2年以上租賃合同(自2024年起)的企業,給予每家企業1萬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本措施自2024年6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局關於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2024年促進批發零售業穩增長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