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23日
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和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4年7月23日發布《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支持新興產業園發展的用地管理意見》。該意見為快推動廣州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以及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對南沙土地管理進行補充。其中,該意見准許新興產業、創新科技企業申請在各類科技創新平台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生物谷、數字谷、健康谷)等區域選址。本意見自2024年7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支持新興產業園發展用地管理意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