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1日
國務院辦公廳於2024年8月1日印發“關於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當局提出自2025年起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的參保人員,之後每連續參保1年,可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本規定自2024年8月1日起實施。
關於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