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惠州市衛生健康局、惠州市教育局幼兒園托班開設與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2024年08月12日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4年8月12日印發“關於印發《惠州市衛生健康局、 惠州市教育局幼兒園托班開設與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當局提出幼兒園托班入託年齡為2周歲及以上,每班幼兒人數不超過20人,且應配備保育人員,保育人員與幼兒的比例應當不低於1:7。本辦法自2024年8月22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相關連結

關於印發《惠州市衛生健康局、惠州市教育局幼兒園托班開設與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返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