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華區促進商貿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深龍華府辦規〔2024〕7號)

2024年08月14日

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於2024年8月14日印發《深圳市龍華區促進商貿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該措施對引進實際經營面積不低於100平方米的龍華首店,且持續經營一年以上的,給予每家首店一次性5萬人民幣的資助,單個運營主體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人民幣;對新引進的境內外特色品牌、知名品牌、知名榜單企業,在區內租賃商業用房並首次裝修場地的,按實際租賃面積每平方米100人民幣的標準,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人民幣的資助,資助總額不得超過裝修實際發生費用。本措施自2024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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