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16日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於2024年8月16日印發“關於調整深圳市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相關稅前扣除及免徵標準的通告”。當局提出深圳市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免稅標準調整為523,920人民幣,超過的部分按照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本規定自2024年6月1日起實施。
關於調整深圳市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相關稅前扣除及免徵標準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