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4日
廣州市黃埔區農業農村局於2024年8月24日印發《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促進鄉村振興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該實施細則對農業裝備與服務產業園每年新引進社會投資不低於3000萬人民幣,種業產業園每年新引進社會投資不低於2000萬人民幣,《若干措施》有效期內每個產業園每年分別按當年撬動企業、機構自籌資金投入的1/3給予最高1000萬人民幣補助。本細則自2024年8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促進鄉村振興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