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人工智能高質量發展高水平應用的若干措施 (深前海規〔2024〕20號)

2024年09月04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於2024年9月4日印發《支持人工智能高質量發展高水平應用的若干措施》。該措施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工智能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和積極引進數據服務企業,對在數據資產登記、評估、入表、金融創新和數據跨境流動等方面列入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典型案例或示範項目的企業,分別予以一次性5萬人民幣、10萬人民幣獎勵,同一企業累計獎勵不超過50萬人民幣。本措施自2024年9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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